酷游九州突击检查!缴获4131斤!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线索,同安区乌涂店仔街、阳翟等处的猪肉经营户涉嫌销售私宰猪肉,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现场突击检查发现,三家猪肉经营户无法出示所售猪肉的“三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市凭证),部分猪肉甚至没有“两章”(肉检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
近期,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有人于新店辖区内销售“私宰肉”。执法人员联合农村农业部门、公安部门,通过白天走访、夜间蹲点等方式摸排违法窝点及相关人员活动轨迹并开展深夜突击行动。
深夜时分,翔安新店某农贸市场旁,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一辆可疑小货车。执法人员对小货车进行检查发现,车上挂着生猪肉,数量众多。
执法人员经过仔细查验发现,生猪肉上没有检验检疫章印,疑似逃脱正常检疫流程的“私宰肉”。随后,执法人员结合现场环境开展搜查,发现已有4头生猪已经被搬到农贸市场内的摊位上。
面对执法人员的问询,货车装载人员答非所问,始终无法提供20头生猪产品的上市凭证及相关检验检疫证明。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屠宰的生猪,经过检疫后准予上市的猪肉被称为放心肉;未在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屠宰的生猪,以及虽然是在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屠宰的生猪,但未经检疫就上市的猪肉,均被称为“私宰肉”。
“私宰肉”未经过检验检疫,很可能携带细菌、病毒。同时,与正规屠宰场的猪肉相比,“私宰肉”在检验检疫、屠宰设备、场所卫生等方面缺乏行政部门监管,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国家严厉打击生猪私宰的行为。
肥肉白净色、瘦肉鲜润红色或偏浅粉红色;“私宰肉”落地屠宰放血不净,肉色偏重,肥肉血色重,瘦肉深红色、甚至暗瘀或黑红色。
皮肤白色或略带淡黄色无斑痕;“私宰肉”经手工剔毛,猪皮粗糙,有时会留有刀痕,病死猪肉皮泛红色。
综合整理: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厦门、厦门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