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屠宰场被投诉噪音扰民还污染环境镇政府:已拆除酷游九州
位于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陂头神村的一处生猪屠宰场,在扩大生产规模后,出现了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和违规建设等问题,因此遭到当地村民联名投诉。涉事公司回应称,他们在拆旧建新前已向公庄镇政府报告,误以为得到了政府的默许。
针对此事,公庄镇人民政府成立了公庄屠宰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由于博罗县公庄镇食品购销站在限期内未拆除违法建设,公庄镇人民政府已对涉违的临时建筑进行了拆除。
评价:生猪屠宰与环境保护均关乎民生。如何促进两者的和谐发展、实现绿色发展,是投资企业和当地政府都需重视的问题。公庄屠宰场在扩大生产规模之前,应立足实际,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尽管投资效益十分可观,但若环保措施不到位,噪音扰民问题未解决,这不仅不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还会导致项目无法顺利推进。
公庄屠宰场坐落于博罗县公庄镇陂头神村正子小组,紧邻公庄河。陂头神村荣誉众多,包括广东省卫生村、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广东省乡村治理示范村,同时也是惠州市文明村镇及博罗县十大最美乡村之一。目前,该村正依托其优美的自然环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采访中,该村干部群众向记者递交了一份致公庄镇人民政府的《关于公庄屠宰场问题的诉求书》。村民们,强烈要求搬迁屠宰场。
据村民反映,自今年6月润知瑶农产品集团(惠州)有限公司接手经营以来,屠宰场问题频发,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国庆期间,屠宰场周边弥漫着刺鼻的恶臭。经实地勘查,发现一处冷库周边污水四溢,蛆虫遍地,冷库内部堆积了大量废弃的淋巴肉,这些肉自8月4日起存放至事发已逾两月。此外,屠宰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其消毒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已废弃多年,且未经重新评估排污许可及噪音影响,便擅自扩建了约500平方米的猪栏。
屠宰场附近即为居民区,周边还有学校、敬老院和茶叶仓库。生产规模扩大后,屠宰场每日屠宰100多头生猪,猪叫声尖锐刺耳,每晚持续约3小时,严重影响了养老院老人、学生和村民的睡眠质量及身心健康。每2-3天储猪量达300-400头,猪粪排放导致排污管道堵塞,气味弥漫,污水横流。
村民多次与润知瑶农产品集团(惠州)有限公司沟通,期望其重视并解决问题,但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鉴于上述情况,村民要求政府将公庄屠宰场迁离公庄食品购销站,从根本上消除污染。若无法迁址,则建议政府严格限制其生产规模,在环保等问题重新验收合格的前提下,仅允许其向本镇供应生猪产品。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屠宰场的日常环保监管,确保其经营符合环保法规,避免问题重现。
南都记者走访了解到,公庄镇食品购销站是博罗县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的公庄屠宰场是租用公庄镇人民政府的土地。
购销站的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透露,该站现有员工20多人。为了解决员工的生计问题,购销站于今年5月2日与润知瑶农产品集团(惠州)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屠宰协议书》,计划扩大生产规模,共同开展生猪屠宰业务。
根据实际需求,双方于6月5日进一步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协议规定,由博罗县公庄食品购销站负责拆除屠宰场内西北角占地约1000平方米的两栋旧瓦房,并新建占地约500平方米的猪栏。拆建工程总投资约为35万元,由购销站出资并发包建设,而润知瑶农产品集团(惠州)有限公司则无偿赞助10万元。
拆旧建新工程于7月份启动,并于10月初建成投入使用。新猪栏启用后,屠宰场的生猪屠宰量从每天30多头增加到100多头。屠宰场分为两个作业时段:白天15:00至17:00,夜间凌晨2:00至5:00。其屠宰的猪肉主要供应给公庄及周边乡镇。
然而,屠宰场扩大生产后,因环保问题引发了附近村民的强烈投诉,同时,未办理审批手续就拆旧房建新猪栏的行为也引起了执法部门的关注。
10月12日,博罗县公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向公庄镇食品购销站发出了《责令停止(改正)行为通知书》。经查,公庄食品购销站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临时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并被责令在15日内拆除。
润知瑶农产品集团(惠州)有限公司的代表陈先生表示,他们在拆旧建新前曾向公庄镇政府报告过,本以为得到了政府的默许,但最终仍被。该公司不仅赞助了10万元建设猪栏,还投入了几百万元建设新生产线等。此次合作的中断将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导致双方合作的40多人失业。
南都记者从公庄镇人民政府获悉,今年10月8日上午,该镇接到群众投诉,称公庄食品购销站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随后,镇领导及环保、综治、市场监管、派出所、陂头神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迅速前往现场处理。
经核实,公庄食品购销站存在多项问题:冻库不符合规定,污水和除臭设施设备不完善,降噪措施不到位,还存在违法建设。为此,相关部门对该食品购销站提出了整改要求:责令其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环保设施设备,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控制、噪音污染治理等措施;按标准建设冻库,并加强对病死猪肉的无害化处理管理;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违规建设,逾期未整改将依法拆除厂房。在整改措施未到位前,禁止新增生产线或增加屠宰量。
由于公庄镇食品购销站属于博罗县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10月11日,该镇已致函博罗县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要求其督促公庄镇食品购销站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措施,以缓解与周边群众的矛盾。
11月28日,该镇成立了公庄屠宰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持续监督购销站的整改情况。鉴于博罗县公庄镇食品购销站在限期内未拆除违法建筑,公庄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6日依法对涉违临时建筑进行拆除。